【戰略快評】潛艦國造加乘效益 擴大防衛戰略價值

◎蘇紫雲

企業為確保營運效益經常使用「產品組合」策略,搭配不同單價或功能的產品使生產線產能最佳化,以及市場占有率最大化。在軍事領域中,面對戰場挑戰,軍事管理者規劃不同軍兵種的聯合行動方案,搭配不同兵器組合以追求戰力極大化,就像是穿著軍服的CEO在戰場經營,使得財力、兵力、火力的投資效益獲得加乘效益。

潛艦國造意義亦即如此。其戰術槓桿效應可創造戰略價值,水下艦隊由於具跨介面匿蹤效能,給予海軍更大戰術運用彈性,搭配水面兵力執行各種任務組合,無論警戒巡邏、反艦打擊、越區滲透都可讓海軍擁有完整主動權。更重要的是,在國家防衛戰略層面,擁有一定數量的潛艦,將可扮演「存在艦隊」角色,用以制衡數量優勢的敵艦隊。潛艦可拉開防衛縱深,在防衛作戰中扮演外線機動兵力,與內線守備部隊共同打擊企圖包夾臺灣的敵軍。同時也可發揮反封鎖角色,於遠海對敵方封鎖艦隊實施破襲,或襲擾敵海上交通線以為制衡。以上種種,都是潛艦在防衛作戰中可發揮的戰略效益。

當然潛艦並非無敵,核動力潛艦有長時高速水下航行能力,但反應爐散熱泵浦機械噪音、熱交換排水成為其弱點,傳統柴電潛艦幾近無聲,但水面浮航換氣充電則有熱訊號跡訊。但所有武器裝備都優缺點兼具,也就是軍事管理者發揮截長補短的智慧所在,使每一種武器可以在對的場域發揮其效益。是以,論者質疑在無人機漫天飛舞的時代,柴電潛艦浮航將遭紅外線偵測反潛器材偵獲,因此主張停止潛艦國造,改採購標槍、刺針飛彈,此論點恐見樹不見林。

首先是戰略位階錯誤,刺針、標槍飛彈為短程防禦武器,射程約5公里範圍,為「最終防線」(last- ditch defense)使用,潛艦則為長程火力發射載臺,兩者可搭配而非相互取代。如同主張步槍取代重砲恐失專業造成誤導。其次,烏克蘭戰場實務也表明,除刺針、標槍飛彈外,同時需要重火器的支援,西方軍援也陸續增加主戰車、高機動砲兵火箭系統(HIMARS),乃至F-16戰機等軍援項目。此外須注意的是技術對抗,如烏俄戰場上各式反戰車武器大展神威,標槍飛彈、無人機都使陸戰之神的主戰車難以施展,甚至出現「戰車無用論」論述,但近期出現一種怪異的「海龜戰車」,全車披覆屋頂型鐵板,實則是俄軍前線部隊應急改造,用以對抗烏克蘭小型無人機,實戰證明此「移動鐵皮屋」的確耐受小型自殺無人機的攻擊,藉由阻絕、提早引爆彈頭,以極小成本提高俄軍戰車存活率。

是以,刻意以無人機加入反潛用途,就論斷柴電潛艦不具存活性,其立論恐淪為偏頗。事實上,如前述的技術對抗,現代柴潛除增加水下潛航時間外,也強化呼吸管浮航時的隱蔽性,例如匿蹤的桅杆與呼吸管設計,藉由外型、塗料降低雷達跡訊、水物系統大幅減少充電主機的排氣熱訊號,均大幅提高柴潛的浮航匿蹤性。甚至如德系柴潛甚至搭配水下發射的IDAS防空飛彈,以在必要時對抗反潛機,這都是國造潛艦未來可批次改良的選項。更重要的是,潛艦國造屬於防衛戰略而非攻勢使用,因此越境航行的需求小,大幅降低浮航充電需求,搭配岸基防空火力掩護,可使柴潛的性能特性充分發揮。(作者為國防院國防戰略與資源研究所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