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玩交友軟體!妻陪小王吃年夜飯 工程師夫離婚求償60萬

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台中市工程師不滿妻子與小王同居提告求償60萬元。(圖/翻攝自Pixabay)
台中市工程師不滿妻子與小王同居提告求償60萬元。(圖/翻攝自Pixabay)

台中市1名工程師阿豪(化名),結婚3年多後發現,妻子小萱(化名)沉迷網路交友,不但與多名男子聊天、過夜,還搬到小王住家同居,甚至表示:「因為我很愛很愛他」、「我答應過他每年都要陪他吃年夜飯」,阿豪決定訴請離婚並提告求償;台中地院認為,小萱明顯侵害配偶權,判他應賠償30萬元,每月還需支付扶養費1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阿豪表示,他與妻子在2017年結婚,2021年3月間,妻子開始沉迷網路交友,多次不顧他的反對,獨自和男網友出遊過夜,岳母憤而將妻子趕出娘家,妻子竟第一時間竟找男網友同居,他質問:「為何不找女性友人?」,妻子則回:「我想說不是都要離婚了嗎?」,讓他感到自己遭背叛。

後來妻子返回台中居住,仍透過交友軟體與不同男子外出、過夜,從2021年12月起,妻子搬進小王住家同居,2人還合買預售屋,小王甚至拿妻子手機傳訊息,內容提及「她今天對我說她不回去了」、「她兩邊都講不一樣的話」、「她也親口對我叫老公」等字句,妻子取回手機後,反而問他為何與小王吵架。

阿豪認為,妻子任由小王踐踏他到這種地步,讓他感到既羞辱又氣憤,妻子還分享自己與小王吵架又和好的過程,讓他聽完後更加痛苦,他決定訴請離婚,並提告求償60萬元,還要求妻子負擔扶養費15521元。

台中地院審理期間,小萱並未出庭,亦未提出書狀聲明,卻在離婚官司時辯稱:「扶養費部分,我沒有錢,至於離婚原因損害賠償60萬元部分,我不同意,我跟交友軟體認識的人只是朋友。」

法官勘驗錄音檔後發現,小萱坦承在其他男子住家過夜,並傳訊表示:「我跟他當面說了,他不願意放手,況且我也離不開他,但是看到你這樣我也不捨」、「因為我很愛很愛他,我也不忍看到他這樣難過」、「我答應過他每年都要陪他吃年夜飯」、「不想再對你說一套,對他說一套了。」

法官認為,即使在丈夫面前,小萱亦未隱瞞與異性過從甚密,完全不在乎阿豪感受,審酌阿豪擔任工程師,月薪7萬元等情狀,判小萱應賠償30萬元;另外,小萱就算生活困難,也不能拒付子女扶養費,判她每月支付扶養費1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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