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員警成詐團取款車手 遭判刑2年9月、記2大過免職

曾經任職彰化縣警局交通警察隊的凃姓員警,身為執法者居然成為詐騙集團的成員,不僅提供帳戶,還擔任取款車手並從中獲利。

彰化地院4月25日一審宣判,將凃姓員警依9個詐欺取財罪,合併判處應執行2年9個月。

彰化地院庭長邱鼎文表示,「凃姓員警本身擔任警察職務,對於現今詐騙集團猖獗的情況十分了解,卻仍然參與這樣的犯行,從犯罪事實來看,他本人有去轉帳跟提領現金。」

判決書指出,凃員2022年因為投資虛擬貨幣被詐騙數百萬,後來不僅加入詐騙集團,除提供4個人頭帳戶外,還擔任車手取款,共有9名被害人、遭詐金額148萬多元,凃姓員警卻只獲得17000元報酬就被查獲。

檢方偵查期間,凃姓員警還否認犯行,宣稱是帳戶被警示才知道,但其實自己就參與其中。

前同事指出,「聽到訊息我們都覺得很訝異,都已經當警察到快退休了,還犯這樣大的錯誤。」

民眾也認為,「很誇張,人民保母不該做這樣的事情。」

地院審理後,考量他已與6名被害人達成和解,依詐欺取財等罪,判他1年2月至1年7月不等徒刑,合併應執行2年9月。

彰化警方也以聲明表示,除了將他記2大過免職,也會加強落實考核,以及加強法治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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