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性育嬰假最短可只請一天 明天起試辦

勞動部彈性育嬰假,將於明天起試辦,包含提供每次至少五天請育嬰留職停薪,且試辦單位願意的話,也可用單日計;目前已有64家公私部門單位確定參與試辦。

勞動部彈性育嬰假將於9日起試辦,包含提供每次至少五天請育嬰留職停薪,且試辦單位願意的話,也可用單日計;目前已有64家公私部門單位確定參與試辦。(示意圖/Getty Images)
勞動部彈性育嬰假將於9日起試辦,包含提供每次至少五天請育嬰留職停薪,且試辦單位願意的話,也可用單日計;目前已有64家公私部門單位確定參與試辦。(示意圖/Getty Images)

因應少子化現象,民間團體多年來疾呼應有彈性育嬰留職停薪制度,以提供友善職場環境,讓家長可以兼顧工作跟育兒,勞動部也將試辦彈性育嬰假,計畫邀請公、私部門有意願的雇主跟勞工參與,觀察執行狀況。

對此,勞動部近日發函給各有意願參與的公私部門單位,宣布彈性育嬰假明天起試辦,並公布最新彈性育嬰假試辦原則。

根據試辦原則內容,試辦單位提供受僱者申請彈性育嬰假的期間,以不少於五日或七日為原則,但也可擬訂較短日數,或以單日試辦,而受僱者申請次數也以三次為原則。但試辦單位若願意擬訂更多次數,或以不限次數試辦也可以。

然而,為避免受僱者臨時提出申請導致雇主人力調配困難,試辦計畫也訂定受僱者應於五天前以書面向試辦單位提出申請,但也可規定少於五天的期限。

此外,試辦原則也提供參加誘因,包含試辦單位參與試辦計畫,除原依法規定的原由雇主負擔的社會保險保險費免予繳納外,試辦成果也可作為參選經濟部或勞動部各獎項中「營造友善職場工作環境」具體事蹟。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已有64家公、私部門單位參與,其中私部門較多約56家,有意願參與的公私部門5月底前提出試辦計畫到勞動部,也可參與試辦。

(責任主編:莊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