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安創辦人趙長鵬認「洗錢罪」 遭判4個月徒刑

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創辦人趙長鵬違反美國《洗錢防制法》,被判處4個月徒刑。(路透社)
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創辦人趙長鵬違反美國《洗錢防制法》,被判處4個月徒刑。(路透社)

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創辦人趙長鵬,4月30日被美國法院判處4個月徒刑,成為世界上最有錢的囚犯。

趙長鵬在庭上認罪,承認違反美國《洗錢防制法》;法院判的刑期,明顯比檢察官提出的3年要少,但其實根據認罪協議,趙長鵬願意以超過16億台幣罰款,幣安付1千多億台幣的罰款跟賠償金,來終結對幣安的調查,換取最高刑期18個月,雖然趙長鵬已經從執行長職務下台,但他被認為仍擁有幣安約90% 的股份,身家高達330億美元,超過1兆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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