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論)政府對台灣土地開墾應有的回應

台灣人土地在國民黨時期被政府或被惡霸勾結政府掠奪,血淚交織,至今民進黨政府仍未妥善處理。

彰化以前有位廖榮村先生,膝下三男兩女,廖炳輝為故廖榮村老先生的長子。民國三十五年廖老先生孤身從彰化原居地為了家庭生計堅忍不拔繞超過半個台灣,落地至台東關山墾荒至今,是當時整個西部遷徙至台東縣關山鎮開墾的先軀之一。 廖老先生於民國三十七年在關山卑南溪畔墾有一些水田,安定後便回到彰化將妻子及十歲的廖炳輝等五名子女接到關山居住。有了家人的相聚陪伴,雖然住著茅草加糊上泥土粗糠的簡陋房子,全家一起勤奮開墾,其不懈動力與未來美好希望更加倍增。

廖家到台東關山篳路藍縷、胼手胝足勤奮開墾,颱風和水患每年至少總要肆虐三次,茅草房遭強風吹倒了又建,墾耕的水田被洪水沖毀後用人力、獸力搬運巨石填補加固再耕,雖然日子在困苦中度過,但一家人有飯吃,希望總是無窮的,再怎麼艱苦也甘之如飴。一切都在如此艱苦環境與不懈奮鬥中過著,不願向苦難低頭!此景也是當時一群東渡開墾的閩、客共同寫照。

時間來到民國四十三年,廖炳輝十六歲時親身目睹經歷,在台東縣關山地區中央政府以沒有法律授權的行政命令,由當時任職於關山鎮公所的劉姓職員擔任該鎮第一次土地總清查作業,這就是政府第一次在掠奪開墾人民的土地與財產權。

在民國四十年左右,用沒有法律授權的行政命令,委託鄉、鎮公所等地方政府派員實施清查作業,清查人員並沒有讓使用權人清楚了解清查意義,當時幾乎連三餐都不繼的土地使用權人民,害怕「登記後要繳錢」,致使大多數國人土地喪失登記的時機,我國土地法:「有四鄰邊界為有主人的地,非無主地。」之主張,執事之公務人員違反公務人員行政必須中立與清廉,台東縣關山地區的受命執事劉姓公務員,也做了上述抹煞開墾者的行為。

國有財產署於民國四十九年十二月十二日成立,國有財產法於民國五十八年元月二十七日才完成公布實施。當時少數有「關係」的人知道清楚訊息,不知道訊息的大多數國人在五十八年同時收到繳費通知,有登記的收到有財產所有權的「稅金單」,因承辦人員未盡公務人員告知責任,大部份喪失登記的國人卻只收到沒有財產自主權的「租金單」。

請問我們的政府,在民國五十八年元月二十七日前,是以什麼法源依據,將國人合法墾、建、購的耕作土地、居住房舍登記為國家的財產?

我們堅定主張只要是人民合法用自己血汗金錢,未有一絲一毫公帑挹注所完成的耕作土地、居住房舍,其財產、自主權完全是屬於人民的。

全國各地至今還有不少辛勤開墾者含冤怨逝去,一直拿不到自己開發的土地的所有權,受盡欺負、凌辱的不公平待遇。希望現在的民進黨政府能大刀闊斧認真解決這些問題,不是一直打混過去。

當年陳誠的「公地放領」與「耕者有其田」使國民黨多延續了七十幾年的生命,至今仍是國會第一大黨,民進黨若能持續類似政策,讓人民有土有財,一切儘量公平合理,民進黨當能享受更長久、更輝煌的「黨祚」,也才不失去政黨輪替的意義與人民殷切期待。 (作者為台聯政策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