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論)一九三五年臺灣大地震與軍隊救災活動

近年以來由於氣候變遷深不可測,不時出現重大天然災害,生命及財產損失,不可計數。因此軍隊之職責,主要為保衛國家,但也投入救災活動,視同作戰。由於軍隊的機動性,往往可以快速挺進災區,深入音信斷絕的災區,不僅可以搶救生命,也可將災情傳達外部的救災中心。軍隊的救災活動,被視為「非戰爭軍事行動」。

一九三五年四月廿一日清晨六時二分臺灣中部出現芮氏規模七.一級的強烈地震,震央在大安溪中游流域,受災最嚴重地區為新竹州的南庄、銅鑼庄、大湖庄、獅潭庄、卓蘭庄暨臺中州的清水街、神岡庄、內埔庄、石岡庄等地,其中內埔庄及神岡庄的受災情況幾近滅村慘狀。受災情況之中,死亡者三二四九人,負傷者一一九九三人,而住屋全毀一七八三五棟,半毀則一一二四四棟。

其時在臺灣的軍隊最高層級指揮單位,陸軍為臺灣軍司令部,而海軍為馬公要港部。

臺灣軍司令部的參謀聞訊即搜集各種資訊並逐層上報臺灣守備隊司令官及臺灣軍司令官,並研擬警備、救護相關緊急措施。臺灣守備隊司令官基於災區的治安維持及生命搶救,即命令臺灣各部隊編組出動救護班及警戒班。於是臺灣步兵第一聯隊(駐地臺北市)救護班及警戒班至大湖庄,而臺灣步兵第一聯隊第三大隊(駐地臺中市)救護班至內埔庄屯子腳及神岡庄新庄子。又基隆衛戌病院放射線班至苗栗街,而臺北衛戌病院救護班至公館庄,臺南衛戌病院救護班至內埔庄屯子腳。再者,臺灣軍經理部基於臺灣總督府警務局的申請,派遣專員攜帶乾麵包、罐頭及炊事用具至災區,又基於臺中州廳的申請,撥交毛毯至災區。臺灣憲兵隊派遣憲兵至災區,負責警戒救護及治安維持等任務,而臺灣步兵第一聯隊第三大隊派遣輔助憲兵至豐原街、神岡庄、清水街等地。飛行第八聯隊(駐地屏東市)則在廿二日及廿三日出動九三式輕轟炸機至災區上空偵察並拍攝災情狀況。陸軍的救護班及憲兵在達成初步救護及治安維持任務之後,遂在廿六日及廿七日分別撤離歸建。

馬公要港部聞訊之後,即下令麾下「島風」號驅逐艦及鳳山海軍無線電信所分別出動救護隊及通信隊至災區。「島風」號驅逐艦在廿二日載運救護人員及醫療用品至通霄,而且由第三驅逐隊司令率領救護班翻山越嶺至銅鑼庄,從事救護活動。「島風」艦長則至清水街,調查大甲郡災情。鳳山海軍無線電信所派遣隊至臺中市,在臺中州廳設立臨時無線電台,建立地方政府和海軍單位的通信連絡管道。廿三日「夕風」號驅逐艦再度載運救護人員及醫療用品至通霄,彌補救護人員不足的情形。第三艦隊第五水雷戰隊麾下驅逐艦適巧執行警備任務而就近在馬公補給,因此隨機奉令出動至災區。廿三日「刈萱」及「朝顏」兩艘驅逐艦至大安,執行豐原及神岡方面的救護任務。廿四日「芙蓉」號驅逐艦至基隆,由第十六驅逐隊司令率領通信隊在臺北市及新竹市兩地設立臨時無線電台,建立海軍單位在災區的通信網,並協助地方政府的對外通信連絡業務。海軍單位鑒於初步救護及通信連絡達成任務,遂在廿五日及廿八日分別撤離歸建。

由於各州警務部衛生課、各地公立醫院及日本赤十字社臺灣支部業已派遣救護人員至災區,因此陸海軍部隊的救災活動,有其重點:其一為災區的治安維持行動,防止謠言散播並防範盜賊蠢動;其二為重災區及偏遠地區的救護活動,特別是交通斷絕並音信不通的內山地區;其三為海軍單位因應通信斷絕的情況,特別建構救災通信網。 (作者為臺灣教授協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