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群眾的漫長創傷路:那些因324行政院驅離事件與國家纏訟的人們

因324行政院驅離事件而與國家纏訟多年的當事人們,左起為洪聖超、林瑞姿、鄭運陽和林志傑。(攝影/楊子磊;設計/江世民)
因324行政院驅離事件而與國家纏訟多年的當事人們,左起為洪聖超、林瑞姿、鄭運陽和林志傑。(攝影/楊子磊;設計/江世民)

文字/林雨佑;攝影/楊子磊;設計/江世民;核稿/何榮幸;責任編輯/張詩芸

318運動(又稱太陽花學運)影響深遠,有人至今仍受益於其紅利與光環,有人卻長期受困於這場運動衍生的官司之中。10年之後回望,不少在警方強制驅離行動中受傷嚴重、多年進出法院與國家對簿公堂的平民,人生已出現360度轉變;但在監察院調查報告認定警方「以逾越比例原則之暴力手段執行驅離」後,當年打人的警察至今仍「查無此人」,他們期待的司法正義遙遙無期。

2014年3月23日,318運動占領立法院的第6天,根據監察院調查報告,估計有上萬名群眾湧向行政院,其中5,000餘人陸續進入行政院院區內,40多人在行政院大廳靜坐,警方則在24日凌晨開始強力驅離。這些被外界冠上「暴民」標籤的群眾,有很多是人生第一次參與抗爭的學生與普通人,他們大多只是原地靜坐喊口號,卻遭到鎮暴警察用警棍、盾牌揮打剁擊,有人甚至被打到昏迷送醫。這場解嚴後少見的大規模警民流血衝突,後續效應至今仍未結束。

324衝突爆發後,行政院對上百名抗爭民眾提告侵入住居、毀損罪,超過百名律師則組成義務律師團協助民眾打官司,成為台灣司法史上規模最大的國家提告人民入侵住居等罪(行政院後來於2016年民進黨執政後撤告。),人民也以自訴方式向警察追訴暴力犯罪及要求國賠的單一事件,共有211人次()成為被告或是原告。

註:323辯護案(國家告人民刑事)有132人,324自訴案(人民告國家刑事)有48人,324國賠案(人民告國家民事)有48人。3案的當事人有部分重疊。

2014年3月23日晚間,進入行政院建築物內的反服貿民眾與警察在行政院正門幾度推擠衝突,後者終以優勢警力封鎖大門、管制進出。(攝影/楊子磊)
2014年3月23日晚間,進入行政院建築物內的反服貿民眾與警察在行政院正門幾度推擠衝突,後者終以優勢警力封鎖大門、管制進出。(攝影/楊子磊)

司法程序曠日費時,控告國家更如同小蝦米對抗大鯨魚,加上社會逐漸認為反服貿議題已結束、不再關注,愈來愈多民眾選擇離開訴訟,但仍有一群當事人堅持透過司法證明國家暴力。這些官司過了6~9年才陸續定讞──民眾控告警方的自訴案全都敗訴,打人的警察依然「查無此人」,下令的指揮官無罪;324國賠案則逾半數人勝訴獲賠,每人平均獲賠約10萬元。

2023年監察院公布調查報告,確認當時警方「以逾越比例原則之暴力手段執行驅離」,並糾正行政院、內政部、警政署、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台北地檢署8項缺失(註),但除了台北市警局特勤中隊長胡光興在2014年5月12日被申誡2次外,至今沒有其他指揮官或員警受議處。

在太陽花學運10週年之際,《報導者》訪問數名當年的社運素人,談談他們多年纏訟的心路歷程。當許多太陽花運動領袖踏入政壇而獲得高度注目之際,這些生平第一次打官司的人們,只能在社會看不到的法庭內企圖討個公道,他們的人生也因此出現巨大改變。

註:

  1. 民眾受傷人數為警方統計近4倍,民眾受傷數字被嚴重低估;

  2. 警政署至今未議處失職人員;

  3. 查證確認15名獲國賠民眾受傷地點,現場指揮官難辭其咎;

  4. 司法機關認定警方驅離情形逾越比例原則。

  5. 警政高層部署及調派不當,員警使用暴力驅離。

  6. 未確實對員警進行勤前教育,致少數員警不當執勤;

  7. 蒐證影像處理不當致無法查明警察毆打民眾過程並追究暴力執法者;

  8. 部分員警行為粗暴,執法過當,對民眾懷有惡意。

【1】林瑞姿:10年來,無法讓爸媽知道那一夜

林瑞姿(林小球)今年37歲,318運動時是劇場設計研究所二年級學生,現為劇場工作者。(攝影/楊子磊)
林瑞姿(林小球)今年37歲,318運動時是劇場設計研究所二年級學生,現為劇場工作者。(攝影/楊子磊)

323占領行政院當晚,林瑞姿在大廳內靜坐,在驅離過程中,遭警察拖拽手臂、頭髮拖行於地,肩膀韌帶拉傷、背和雙腿挫傷。為324事件自訴案及國賠案當事人之一;纏訟8年後,自訴案敗訴、國賠案敗訴,沒有獲賠。

劇場是我很有興趣的領域,大學畢業後我就去做劇場工作,然後再去念研究所。10年前我就已經看到,很多有技術的資深前輩因為台灣環境惡劣而跑到中國去發展,造成一些人才斷層。很難想像服貿通過後,對台灣更多產業會有什麼影響。我當時也很恐慌,才決定去立法院聲援,318那天我就去了,後來幾天我有空也會過去聲援。

3月23日那天晚上,我和我室友原本在青島東路、鎮江街口上,突然聽到現場有人拿麥克風大喊:「行政院那邊被攻陷了,需要大家趕去支援!」他一講完,所有人都從立法院往行政院的方向衝過去,我就是跟著人群走。

衝到行政院時候,原本放置在那邊的拒馬全都已經被拆掉了,我們跟著所有人一起走進去到行政院的廣場,後來有人把大廳的門打開,我們就跟著人群進去到大廳裡,但我已經跟我室友走散了。

經過幾次推擠後,最後大門被關上也被警察控制著,外面的人進不來。大廳樓梯上也站滿了警察在擋著,我們不知道能做什麼,也不能做什麼,就只能待在大廳裡面靜坐。

警察雖然控制著大門,但他們其實是希望學生離開的,只能出去不能進來。一開始大廳裡面大約有100多人,後來剩下50幾個人而已。我其實也可以離開,但我沒有。不知道耶,可能當下我心想留下來抗議,因為現場也還有記者,他們可以報導我們。那時現場還算平和,還有一些有抗爭經驗的人在教我們,等一下警察抬離的時候,要怎麼跟隔壁的人手勾手盡量拖延時間,還有要放軟身體避免受傷。

不久後,突然有個男生從外面被放進來行政院大廳,他情緒非常激動,懇求我們離開,說外面警察已經在打人,他最後甚至還跟我們下跪拜託。我不知道他講的打人是什麼意思,那時候我們的手機都沒電了,就算有電也沒有訊號。但那時候我們沒有人離開,我們只是把隔壁的人的手勾得更緊,更大聲地喊口號「退回服貿!退回服貿!」

我們就像是機場的行李,被警察往同一個地方丟

我之前都沒有參加強度這麼高的社會運動,頂多參加過遊行而已。沒有人知道等一下會發生什麼事情,但當時我只覺得,就算真的怎樣,頂多被抬走,隔天全身痠痛,或是帶去警察局問話,不然就是把我們丟包在某個地方而已。

但事實證明,我們當時想的太天真了。

那時候已經是24日的凌晨3、4點,警察準備要驅離我們,大廳內的記者們也全都拿起攝影機。結果有20幾名穿制服的警察先是排成人牆,把記者全部推出去大門外。我旁邊的女生看到記者被趕走,都嚇哭了。我已經忘了我當時有沒有哭,我只記得我非常害怕,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情。門外傳來呼喊聲,感覺很混亂,但我們坐在地上喊口號,視線被制服警察擋住,根本看不到外面。

後來,樓梯上就走下來一堆鎮暴警察,他們全身黑、有頭盔、警棍和護具,把我們包圍住。他們用警棍插進去我們的勾住的手硬凹,想把我們的手分開,警察出手也出腳踹,還講一些非常難聽的話:「王八蛋,滾出去!」

現場一陣混亂,我被鎮暴警察一把抓住馬尾在地上拖行,還從大廳被拖著下樓梯到門口,最後我摔在另一個警察面前,我本來以為他會扶我,但並沒有。我們就像是機場的行李,被警察往同一個地方丟,不是掉在地上就是掉在別人身上,我們是疊在一起的。

我的背、肩膀、大腿都有挫傷,但我後來自己站起來,還跑到外面繼續靜坐喊口號。我很難過也很生氣,我覺得事情不能這樣就結束。從大廳出來後,看到外面有水炮車在噴水,那一刻我感覺好魔幻喔,水炮車這不是紀錄片中520農運那時才會有的東西嗎,這次是彩色版本在我眼前動起來,我愣了好幾秒才開始繼續喊口號。

運動傷害與人生轉變

行政院事件後,我們當天有受傷的人會定期聚在一起,談一談自己當時的感受。前幾次大家都哭得唏哩嘩啦的,有的人還一度害怕當天無法活著離開,我聽了很震驚,是不是我太天真了,我竟然都沒這樣想過。

我們家是深藍家庭,姊姊們也偏藍,我在家算是異類。我爸媽一開始都不知道我有去參加反服貿,都是靠我姊姊在家攔截法院的傳票,前一、兩年都有攔截成功,後來有次沒攔到,被我媽看到,但她什麼都沒說。

後來有天我回家,我媽只是問說「還好嗎?」我回說「沒事了」,她就沒有再問細節了,我想她只是想關心我,但怕問太多我會生氣。訴訟已經結束,但我都還不曾跟爸媽講過10年前那天的事情,我很難坦承那天我有受傷,怕他們會傷心。

我從沒想過那一天走進行政院會改變我的人生。我本來只想把我的舞台設計得漂亮就好,但我後來到陳文成基金會當志工,接觸很多白色恐怖的議題;我去當中研院老師的助理,她是專門做重大創傷心理復原的研究。我開始當劇作製作人,做了兩齣以白色恐怖受難者改編的兒童舞台劇《愛唱歌的小熊》和《說好不要哭》,這是我以前從來沒想過要做的事情,但那陣子確實自掏腰包花了很多錢,滿窮的日子。但我覺得我是心理復原比較好的當事人,我想用說故事的方式幫助更多人。

此事件對我來說有正面的影響,也有壞的影響,會被貼標籤。當我回到學校時,上課時曾被老師在大家面前酸我:「上街抗議的人不知道自己在喊什麼,就跟小球一樣。」因為我的名字在網路搜尋得到一些當年參與抗議跟訴訟資料,當我研究所畢業在找工作面試的時候,偶爾會被講說「我們這邊喜歡安定一點的」、「有問題好好說,不要太激動」。

開庭前都會做惡夢

案件進入訴訟後,不時就要去法院開庭,每次開庭前我都會做惡夢,有時候身心狀況真的不行,我會跟律師說我真的沒辦法出庭。幾年來我換了一些律師,最後負責我的是郭皓仁律師。訴訟中後期我一度想放棄,但郭律師很熱血,每次打電話來除了告訴我開庭的進度跟時間外,也會多講一些他的分析跟看法。若不是有這些義務律師,我應該無法堅持到最後。

國賠案最後我沒有獲賠,因為我受傷後過了4天才去驗傷,法院認為我的傷跟警察沒有關係,這個結果我不是很意外。郭律師說沒有替我爭取到我應得的賠償而跟我道歉,害我很想哭,我反而安慰他,這不是他的錯。我覺得很奇怪也很難過,明明就是國家做錯事情,為什麼是律師跟我道歉,不是國家跟我道歉呢?

8年來的訴訟留下很多法院文件或是跟律師們的開會紀錄,如果看到我會嘆氣,但我又不捨得丟,就把它放在一個箱子裡封起來,可能等有天我不會嘆氣了,再把它拿出來好了。

★關於義務律師和訴訟紀錄,請看:〈從美麗島到太陽花,義務律師團的信念:透過訴訟和證詞,歷史會留下評斷〉

【2】林志傑:脊椎受傷長期復建,身體至今仍有害怕的記憶

林志傑,今年30歲,318運動時是資訊系大二學生,現從事資訊產業。(攝影/楊子磊)
林志傑,今年30歲,318運動時是資訊系大二學生,現從事資訊產業。(攝影/楊子磊)

當年324凌晨,林志傑走進行政院大廳內靜坐,警方驅離時頭部遭警棍重擊而顱內出血,被拖行下樓梯時造成脊椎受傷,昏迷之後轉送醫院急診,是當天受傷最嚴重的抗爭者之一。為324自訴案及國賠案當事人之一;纏訟8年後,自訴案敗訴,國賠案勝訴,獲賠100,000元。

當年我20歲,還是資訊系大二的學生。一般人應該都不會知道立法院或行政院在哪裡吧,我也搞不清楚,以前根本沒去過。但當時我覺得政治好像很不透明,新聞上看到的跟實際發生的事情可能根本不一樣,所以我才決定要去立法院看看。

我們家都支持「反對服貿」這個訴求,我和我妹妹都有到現場聲援。3月24日那天凌晨12點多,我們跟著人群走進行政院廣場。後來看到新聞說學生們破壞窗戶翻進去,還破壞東西。但我不是,行政院大樓大門是開著的,我以為可以進去就進去了,我也沒有破壞任何東西,後來就一直待在行政院大廳裡。

強制驅離的時候,鎮暴警察們開始用警棍戳我們勾住的手,有些人害怕就自己鬆開了,沒有鬆開的人,警察也懶得戳了,直接就往身上打。警察以警棍用力地打我的頭,還拉著我的手腳,一路在地上拖並拖下樓梯,我的頸椎和背部脊椎就是這樣受傷的。太痛了,我跟警察說「我要自己離開」,但警察不理會,繼續踢我的膝關節,讓我痛到站不起來,只能倒在地上。

我繼續被警察踹跟踢,最後被丟到門口的一個斜坡,那時候我就已經失去意識了,當我醒來的時候已經在急診室。我後來才知道我被送上救護車送到馬偕醫院,初步診斷是顱內出血、挫傷和下背疼痛。

曾收到陌生警察私訊爆料,卻無法呈堂

我在醫院躺了快一個月才出院。住院期間我收到了一個陌生警察的私訊,他告訴我,當天在行政院大廳裡把我打到昏迷的警察是他的同事,他把同事的姓名、社群帳號等各種個資都傳給我。

當下我心情很激動,非常地憤怒,我很想立刻傳訊息給打我的警察說:「好膽莫走,你就等我出院,等我康復之後,我就要跟你單挑,暴打你一頓!」但那時候我還躺在醫院病床上,不要說下床上廁所,我連拿湯匙都舉不起來,手一直抖。想著想著,最後我還是放下了。我也有問律師,既然有這個資訊,能不能把這個惡劣的警察揪出來,但律師說資料取得本身並不合法,很難進一步處理。

這讓我知道,事情沒有絕對的。就算是警察,也是有分好警察跟壞警察。雖然個資最後沒有用上,但我還是有跟這位好警察道謝,很謝謝他願意冒險傳訊息給我。

之後的一年我都在做復健,復健的過程非常地痛苦,要求我的身體要一直拉伸,我每天都在哭。即便是現在,要是我坐久一點起身,感覺到一點麻麻的,我都會很害怕,只是因為我坐很久嗎?還是又來了?因為那就是我當年被警察打完後的感覺。

理解和不理解的人

復健的時候,出門只能坐輪椅,回學校上課都必須靠我的室友們協助推輪椅。後來學校還發了一份公告:禁止學生參加政治活動,這很明顯就是在講我,老師上課也會酸言酸語,老師跟同學都很不諒解我,覺得我會被揍成這樣,一定就是我的問題。

不過,倒是有堂公民素養通識課的老師,他邀請我去課堂上演講,我坐著輪椅進去講,那天我為什麼去參加反服貿活動,在行政院又發生什麼事情。講完後,全部同學都傻眼,這跟他們想像中的公民、社會運動完全不同。他們可能以為社會運動只是課本上寫的名詞,但我不是,我是用我的身體健康去實踐這件事。

訴訟走了8年,我從原本搞不清楚法院在哪,變得熟門熟路的。台灣民主其實是有在進步,只是非常緩慢,以前的話可能我會被槍斃,那我只是躺床、坐輪椅,應該算好的。不過,看到太陽花學運領袖每一個人都沒事,還很多人投入選舉爬上高位,我只想說,我們一般人未必能這樣,很多人是苟延殘喘地活著。

復健那期間很難熬,當時的女朋友不理解為什麼我只是去聲援活動,最後卻只能坐在輪椅上,沒多久我們就分手了。現在我準備要結婚了,我老婆也不理解為什麼我當年會受傷這麼嚴重。

若一樣的事情再重來一次,我會不會再進去行政院?我個性跟以前其實差很多,現在我有家庭了,也比較收斂一點,畢竟又再受傷的話,可能很難復原。我可能還是會去聲援吧,但我不會在第一線了,我現在做什麼事情都會想得比較多。

【3】鄭運陽:找不到打人的警察,我贏了也沒安慰的感覺

鄭運陽,今年39歲,318運動時是計程車司機,現在除了開計程車也開貨車送貨。(攝影/楊子磊)
鄭運陽,今年39歲,318運動時是計程車司機,現在除了開計程車也開貨車送貨。(攝影/楊子磊)

323當晚,鄭運陽走進行政院後門廣場靜坐,驅離發生時遭警察使用鋼製甩棒揮擊眼角,並被盾牌、警棍踹擊身體各處,造成眼角撕裂傷和各處挫傷。為324自訴案及國賠案當事人之一;纏訟8年後,自訴案敗訴,國賠案勝訴,獲賠100,900元。

政治人物一般都很會做表面功夫,檯面上都說支持某法案,實際上投票的時候又投反對票。但當時的國民黨立委張慶忠直接不演了,用30秒就通過服貿,這件事情就太誇張了。318運動開始那幾天,白天我都在開計程車載客人,晚上下班就到立法院外面聲援學生們。

323當天我開車完回家看到新聞說,群眾衝進行政院,我立刻搭捷運到善導寺站往行政院走去。時間大概是晚間11點多,行政院後門廣場滿滿都是人,那時候我從手機看到,北平東路那邊已經開始驅離了,而且是有人流血的那種,我就知道等一下就換這裡了。

我們都坐在地上手勾著手靜坐喊口號,警察走過來就是用長棍把我們的手撬開,一撬開,就把我往前丟到警察人牆裡,他們用盾牌、警棍、護具敲打、踢踹我的身體各處,我躺在地上只能挨打,等到我勉強站起來的時候才發現,我的左眼被警棍打到骨頭,眼角流血了。

血流滿面的我,是少數能打訴訟的人

我們走出行政院的時候,我前面有一位先生他的頭和手都是鮮血。看到有記者的鏡頭在拍,我們很激動地大喊著警察暴力,想把警察做的事情都公布給外界知道。有熱心民眾建議我們去醫療站檢傷分類,還好當時還有驗傷,這對後來訴訟很有幫助。

但真的要走訴訟,告當天施暴的警察跟下令的指揮官,不是一件容易事。很多人都跟我一樣被警察打傷,但不是每個人都有條件提告,有些人有受傷,但沒有去驗傷,或是當天沒有被拍到影像,無法證明人在現場。就算這些都有了,也不一定就願意上法院,更多人是訴訟走到一半撐不下去就退出了。像那位當天跟我一起走出行政院滿臉是血的先生,他一開始也很積極參與訴訟,但好像家人是公務員,後來就被家人勸退了。

我有驗傷,現場影片也有看到我,我剛好就是那少數能夠打訴訟的人。有點使命感吧,我就覺得那我要提告。

8年來開了20幾次庭,我請假不到5次

真的上法庭之後才知道,訴訟真的很冗長。初期每次一開庭都會有30、40人,一半當事人,一半是律師,但法律程序很繁瑣,有時候只是播一個影片、補一個書狀就結束了,真的很浪費時間。

訴訟進到中後期的時候,每次開庭都很明顯地感受到愈來愈多人不見了。開庭前都會進行準備程序,法官核對原告跟律師的身分、住址,愈來愈多律師都換人了,換到整個準備程序問完就要20分鐘。還好我的律師都沒有離開,我也覺得要對得起自己,畢竟我們使用了很多社會資源跟幫助,就要堅持下去。

因為我白天還要送貨,每次要開庭就要跟公司請假,我的特休幾乎都拿來跑法院,甚至還不夠,要用自己的事假。8年來開了20幾次庭,我跟法院請假的次數只有不到5次。

但自訴的結果令人失望,過了10年還是找不到打人的警察,沒有一個官員因為這件事情道歉或負責。國賠雖然有賠償,好像代表人民打贏國家了,對,是贏了,但我是一點都沒有被安慰到的感覺。

【4】洪聖超:若再來一次,我一樣會踏入行政院

洪聖超,今年39歲,318運動時是餐廳廚師,現為餐車老闆。(攝影/楊子磊)
洪聖超,今年39歲,318運動時是餐廳廚師,現為餐車老闆。(攝影/楊子磊)

行政院警察驅離時,洪聖超遭盾牌、警棍揮擊,導致全身多處瘀青、挫傷。他也參與一個月後的428忠孝西路反核抗爭,同樣遭到警察和水炮車強力驅離。除了是323行政院控告抗爭群眾案的被告外,也是324事件自訴案及428國賠案原告。行政院控告案後因行政院撤告而無罪,纏訟8年後,自訴案敗訴,428國賠案勝訴,獲賠60,000元。

我相對其他人比較有一些抗爭的經驗。我大學念心理系,有次到政治大學參加一堂介紹各種社會運動的論壇後,我就開始關注很多的議題,樂生運動反國光石化華光社區迫遷反媒體壟斷等等我都有參與。但我沒有跟那些組織的學生們很熟,只是知道他們是誰。

318那天其實我就有到立法院,後來幾天我都有去現場聲援。323那晚,我在信義區工作的餐廳剛打烊,知道消息後我就趕到現場。那時候大門的拒馬蛇籠都已經被清掉了,大家都想進到建築物裡面,我跟著其他人爬窗戶進去其中一間辦公室,但進去後才發現走廊都被封住,我們等於是被困在裡面。

2次靜坐都被暴力驅離

外面警察打人的消息不斷傳進來,現場有人就說,如果繼續待在室內可能會有法律責任,最後我們決定從原路爬窗戶出去到外面,坐在地上手勾手喊口號。我雖然有被警察抬過的經驗,但像這樣用警棍、盾牌亂揮亂剁的強度還是第一次看到。只要有人被警察分開,就會被丟進警察陣中,幾乎都會被打到全身傷才出來,我就是這樣。

受傷後過了一個月,我又去參加忠孝西路的反核遊行。我們一樣只是坐在馬路上靜坐,那時候警察人數是我們的好幾倍,他們明明完全有人力把我們一個一個抬走,但警察還是直接用水炮車朝我們身上射,這其實是完全違反規定的。

之所以群眾會衝進行政院,跟當時台大社科院一些學生幹部的策劃有關,只是後來人來的太多,完全超出他們的控制範圍。後來某一天,這些學生有跟我們這些行政院受傷的人道歉,其中一位學生已經是市議員了。我自己是覺得,不用跟我們道歉,雖然我也不知道警察會這樣打我們,但我們都是有自由意志的公民,都是自願走進去的。若再來一次,我也一樣會踏進行政院。

10年來的猶豫和遺忘

我們針對行政院警察施暴提起自訴,政府有我們的資料跟筆錄後,反而拿來告我們侵入住居。同一件事件,我是原告也變成被告。很多人被告之後感到壓力,開始撤回自訴,甚至也打算要認罪協商,換取較輕的刑責。那時候我正打算要去澳洲打工,因為訴訟關係簽證被卡住,其實我也一度猶豫要不要乾脆就認罪趕快結束官司。直到2016年民進黨執政後選擇撤告入侵住居,我才順利去澳洲。

我很喜歡聽音樂祭,但音樂祭門票都很貴,乾脆想辦法來聽免錢的音樂。回台灣後,我用在澳洲打工的錢買了一台餐車,哪裡有辦音樂祭,我就把車開去那裡做生意。

428反核抗爭國賠案打了快10年,二審到去年(2023)才宣判。我去年12月才被通知去警察局領錢,所有訴訟好像終於告一段落了,我還手寫了卡片寄給律師們表達我的感謝。

我的生活圈其實跟社運什麼的很遠,身旁沒什麼人可以談這事情,你想講還沒人要聽呢。時間很現實,10年來,幾乎只有記者來採訪我的時候,我才會再回想起這些事情,不然真的連我自己都快忘了。所以有人把它記錄起來也不錯,你如果想聽當年的故事,那趁我還記得的時候,我說給你聽。

2014年3月24日凌晨,行政院旁中山北路上的民眾高舉雙手,要求警方停止前進,最後仍遭警方強制驅離。(攝影/楊子磊)
2014年3月24日凌晨,行政院旁中山北路上的民眾高舉雙手,要求警方停止前進,最後仍遭警方強制驅離。(攝影/楊子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