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修法軍人悔過期不列入役期計算 邱國正:避免不在乎犯錯

在義務役期延長一年等國防改革政策陸續實施下,但國軍現行的「陸海空軍懲罰法」大致承襲1930年(民國19年)的體例,不符合現代思維,國防部因此推動修法,國防部長邱國正今天(4/24)表示,這次修正草案將軍人悔過、懲罰期間不列入役期計算,如果悔過5天就延後5天退伍,目的是讓軍人知道犯錯懲罰,不能與役期算在一起,避免軍人不在乎犯錯。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天與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進行聯席會議,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等案。邱國正在會議前接受媒體提問,對於國防部提出修法,將把軍人悔過懲罰期間,不列入役期計算,外界稱「將會有當不完的兵」,邱國正回應表示:「不要講當不完的兵」,為什麼要修法,因為當初修法有很多爭議,也被指效果不好、有所限制等,因此軍方經過研討,如果軍人悔過懲罰,除了有期限要求以外,最大的改變就是若悔過5天,退伍就要延後5天。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2024.4.24質詢國防部長邱國正與法律事務司司長沈世偉,關於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與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修法後,軍中司法人員配置問題。郭宏章攝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2024.4.24質詢國防部長邱國正與法律事務司司長沈世偉,關於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與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修法後,軍中司法人員配置問題。郭宏章攝

邱國正表示,這次修法目的在於,讓軍人知道悔過懲罰跟役期不能算在一起,如果服役期間犯錯,悔過也算役期的話,會造成軍人好像不在乎,修法也是避免軍人認為犯錯在悔過室裡面總比在野外操課輕鬆。

由於今天委員會排審「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及「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草案」,本次修法除了國防部提出版本外,也有在野立委提出的版本,修法條文眾多且攸關國軍官兵各項權益,包括國民黨立委馬文君等在野黨立委於程序發言時提出應先召開公聽會,徵求各方意見,但多位立委並不同意今天的會議還國防部報告都還沒有進行就散會,現場出現僵持局面。

會議主席、召委王定宇對此提出解決方案,建議今天先詢答,再舉辦公聽會,公聽會後再開委員會逐條審查。民進黨立委林楚茵發言認同,並表示今天還有司法與法制委員會聯席,官員也都來列席,如果沒有詢答,是一種人力浪費,因此支持召委提案。後經出席委員同意,通過召委王定宇所提方案,議事才順利進入詢答。

國防部本次提出的修法版本,在「陸海空軍懲罰法」部分,由軍法官或國防法務官會依法協助處理案件,而「軍人權益處理法」案件,則將讓國防法務官與外部委員來處理。但由於近期司法人員出現多起過勞的不幸事件,立委林楚茵關切這次修法之後,現有軍法官以及新增的國防法務官,員額是否足夠?

國防部法律事務司長沈世偉(右)與國防部長邱國正於2024.4.24回覆立委關於「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質詢。郭宏章攝
國防部法律事務司長沈世偉(右)與國防部長邱國正於2024.4.24回覆立委關於「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質詢。郭宏章攝

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司長沈世偉回應林楚茵質詢時表示,考試院從去年開始就有協助辦理國防法務官考試,第一批招募到的在今年就會結訓,第二批錄取的人員也會在今年結訓,預期共有28員。並表示,已編列60個國防法務官職缺,未來不光是處理相關案件,也會配置在部隊裡頭。

林楚茵也指出,根據相關資訊,國防法務官考試是不是有跟司法官、律師考試撞期?沈世偉答覆,今年國防法務官招募筆試會跟司律二試同一天。

林楚茵表示,分別比較國防法務官、司法官跟律師的報考資格、薪水以及未來發展,雖然司法官、律師在受訓或實習時薪資都比國防法務官起薪低,但後續發展待遇反而會比較高,因此國防法務官考試跟司律二試撞期,是很有風險的行為,希望國防部能夠有更多的誘因,讓更多年輕朋友加入部隊為國家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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