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ETC再續10年! 委辦費降至每延車公里0.062元

高公局與遠通電收營運ETC合約將在明年12月到期,高公局7日表示,已與遠通完成續約10年的新契約,委辦費率下降11.6%、降至0.062元/每延車公里,預計5月底前可完成簽約。高公局指出,自新契約生效日(明年12月22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遠通承諾將提供首次申辦eTag且啟用銀行自動儲值者,回饋100元儲值金的優惠方案。

至於國道通行費是否漲價,高公局表示,國道通行費自採計程計算以來已10年未調,近三年高公局國道收入約落在235至237億元,目前國道多項建設齊發,確實對國道基金財務計畫有所影響,依法每三年須檢討一次,但高公局採每年滾動式檢討;高公局表示,今年提送至交通部財務計畫,決議暫時維持目前費率。

國道ETC新契約年期為10年,高公局認為,遠通續約可減少大筆資本設備建置費用的投入,因此,委辦服務費將從現行的0.070143元/每延車公里(含稅),調降11.6%;也就是說,遠通向用路人代收通行費後,交付通行費給高公局,高公局再支付0.062元/每延車公里的委辦服務費給遠通公司。

高公局說明,過去平均每年約支付遠通電收22億元的委辦服務費,新約調降後,約減少2.7億元,遠通可收取的委辦費用將降至19.2億元左右。

高公局指出,「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案」(ETC案)是高公局辦理大型BOT案件營運期限屆滿優先定約的首例,原契約年期為18年4個月,契約將於2025年12月21日屆期;考量遠通履約績效良好,取得優先議約資格,且已在法定期限內完成新約議約作業。

高公局表示,目前遠通正依議約共識修正投資計畫書,預計5月底前可完成簽約程序;後續在原契約於明年底結束後,依照BOT程序,遠通須要於3個月內將無償資產移轉回政府,檢核設備無誤後再交由廠商繼續營運。

值得注意的是,依促參法規定,廠商的優先議約權益僅限一次,因此續約10年至2035年12月31日後,高公局將重新招商。

高公局表示,遠通公司議約時已承諾,自新契約生效日起、2025年12月22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將提供首次申辦eTag且啟用銀行自動儲值者,回饋100元儲值金的優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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