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校長爆偷拍!遭羈押坦承犯行 高市教育局:立即撤換、停職

高雄一名國小校長涉嫌偷拍未成年,向法官坦承犯行,因罪嫌重大有逃亡之虞,遭裁定羈押。(示意圖,Pixabay)
高雄一名國小校長涉嫌偷拍未成年,向法官坦承犯行,因罪嫌重大有逃亡之虞,遭裁定羈押。(示意圖,Pixabay)

高雄市鳳山區一名張姓國小男校長,驚傳涉嫌偷拍未成年少女的私密影像,檢警獲報後前往其住處、辦公室搜索,並將其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收押,張男經法官訊問,坦承犯行,因罪嫌重大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高市教育局今(30日)也表示,已立即停職調查並派任督學代理校長職務。

綜合媒體報導,張姓男校長在校外的浴廁偷拍未成年女性的私密影像,遭檢舉通報警方,檢方獲報後於本月26日前往其住處和辦公室進行搜索,查扣偷拍畫面等相關事證,並拘提張男到案說明。

檢方訊後認定張男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項,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以及《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嫌重大,有滅證事實及逃亡之虞,而有羈押之必要性,向法院聲請羈押。

高雄地院行政庭長葉文博則指出,張男在經法官訊問後坦承犯行,並有各項證據佐證,足認其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之虞,裁定自27日起羈押2個月。

對於校長涉嫌偷拍遭羈押,高雄市教育局表示譴責,並立刻撤換校長,將張男停職調查。教育局說明,28日接獲檢調單位通知,因事發突然,已立即按照規定派任督學代理該校長之職務,以保障學生受教權益優先。

教育局表示,目前學校維持正常教學及校務運作,後續將配合檢方偵辦,有不法情事絕不寬貸,若經判刑確定入獄或褫奪公權,將依規定解聘。教育局強調,身為教育人員,道德操守為第一要務,校長務必用更標準要求自己,任何觸犯法律的行為都是教職人員所不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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