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案件爆量檢察官難扛 法務部鬆綁辦案期限管考

警方開車巡邏意外發現嫌犯,這名簡姓前軍人涉犯刑案被撤職,檢方傳喚未到,更被發布通緝,躲躲藏藏一陣子,這回返家過母親節,終究難逃法網。

發現車手面交,休假員警見狀,把人逮捕到案,國內大小刑案不斷,尤其詐騙相關成長速度驚人,檢察機關接手後,案件多到喘不過氣。面對檢察官工作負擔超載,法務部祭出改善措施。

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表示,「5月2日已經函頒新的辦案期限管考,我們合理的放寬檢察官辦案的期限,並且就是考慮到女性同仁如果有產假的照顧需求,在她的請假期間,就不算入這個辦案期間。」

在不修法的前提下,法務部放寬「辦案期限管考」,像是一般偵查案件,從原來的8個月,延長成1年,重大刑案從4個月變成6個月。

改革措施還包含研議不起訴處分的定型化例稿、改革再議制度,與被告涉犯3年以下輕罪,得依職權決定,用遠距視訊解送。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說:「各部門啦,金管會、NCC、數發部,他們就覺得自己很累啦,那關我屁事啊,檢察官去查就好啦。前端的行政管理,更勝於後段的這種司法補救。」

中央一連串作為,基層的確樂見,有助減緩工作負荷,但一審檢察官指出,這都是案件發生後,後端做的改善,檢察機關依舊湧入源源不絕的詐欺案件,喊話相關行政機關加強源頭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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