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女優Tiny日本出道掰了!拍2部片「僅6人擁有」 本人曝最新近況

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性感女網紅Tiny Lu(胎尼)以藝名「田井虹」進軍日本AV界,但與合作商爆出糾紛,導致粉絲無法看她的作品,今(7)日Tiny也曝光最新近況,透露在日本「出道失敗」。

Tiny坦言,雖然出道失敗但她依然覺得能去日本拍攝真是太好了。(圖/翻攝自Tiny(胎尼)IG)
Tiny坦言,雖然出道失敗但她依然覺得能去日本拍攝真是太好了。(圖/翻攝自Tiny(胎尼)IG)

Tiny今日在IG發文表示,去年11月前往日本拍攝了兩部作品,由於作品需要審片,因此雙方協議在審片之後才領取片酬,她在今年2月20日去公司進行了第二部作品的審片,然而,對方突然告知她將於今年3月1日出道,出道前兩天會有情報解禁,「Faleno的製作人當面承諾我將會在我出道之前讓我收到片酬,但後續遲遲未有消息。」

Tiny表示,片商於今年3月1日上架了未刪減版本的出道作品在亞馬遜網站,「約三小時左右的時間,在已有六位購買者情況下,因為未刪減的內容有雙方都在意的需刪減片段(我在意自己素顏的片段與重複的訪談、製作人在意某些拍攝地點並不想在片中出現),我表達意見給製作人後,影片緊急下架,這些流程都並未動用日本新法,執行權在於製作人。」

Tiny提到,當天她訊息請公司給她上錯影片與未給片酬的解釋,公司拖延,而她也同時在網路上分享自身遇到的狀況,希望透過網路力量讓公司面對這件事情。直到3月4日,公司願意給解釋,因此她與Faleno製作人與翻譯進行線上會議,製作人表示在將作品送去倫理協會審核時,因為檔案夾中有未刪減版跟最終版,誤將未刪減的版本送審並拿到了審核證書,於是直接上架了,也並未再次檢查,才會有風波最初「未經同意上架不願公開的作品」之爭執。

由於在預告片中有短暫幾秒可以看出是未刪減版本的部分,Tiny再次詢問為何沒有在2月28日晚上上架預告片時發現,製作人表示是自己疏漏,對此事感到抱歉,並說已經將影片下架且重新準備了修剪後的版本,也已經處理了她片酬的出款。

雖然Tiny最後沒在日本成功出道,但她仍表示,「我依然覺得能去拍攝真是太好了,也或許出道了三個小時也算是有出道成功,希望那六位觀眾會好好珍藏我的出道作,我也盡快努力讓自己再去拍攝可以被所有人欣賞收藏的Part 2出道作。」

Tiny今日在IG發文更新近況。(圖/翻攝自Tiny(胎尼)IG)
Tiny今日在IG發文更新近況。(圖/翻攝自Tiny(胎尼)IG)

Tiny IG全文如下:

總算能發聲之片酬拿到啦✨

我在2023/11/07-09去日本拍攝了兩部作品,由於作品需要審片,因此雙方協議在審片之後才領取片酬,我在2024/02/20去公司進行了第二部作品的審片,他們突然同時告知我將於2024/03/01出道,出道前兩天會有情報解禁,Faleno的製作人當面承諾我將會在我出道之前讓我收到片酬,但後續遲遲未有消息。

2024/02/28 Faleno在官網上發佈了我的預告片,2024/03/01上架了未刪減版本的出道作品在亞馬遜網站,約三小時左右的時間,在已有六位購買者情況下,因為未刪減的內容有雙方都在意的需刪減片段(我在意自己素顏的片段與重複的訪談、製作人在意某些拍攝地點並不想在片中出現),我表達意見給製作人後,影片緊急下架,這些流程都並未動用日本新法,執行權在於製作人。

當天,我訊息請公司給我上錯影片與未給片酬的解釋,公司拖延,我也同時在網路上分享我遇到的狀況,希望透過網路力量讓公司面對這件事情,萬分感謝大家幫忙。

2024/03/04公司願意給我解釋了,因此我與Faleno製作人與翻譯進行線上會議,製作人表示自己在將作品送去倫理協會審核時,因為檔案夾中有未刪減版跟最終版,自己誤將未刪減的版本送審並拿到了審核證書,於是直接上架了,也並未再次檢查,才會有風波最初「未經同意上架不願公開的作品」之爭執。

由於在預告片中有短暫幾秒可以看出是未刪減版本的部分,我再次詢問為何沒有在2024/02/28 晚上上架預告片時發現,製作人表示是自己疏漏,對此事感到抱歉,已經將影片下架並且重新準備了修剪後的版本,並且已經處理了我片酬的出款。

2024/03/06公司表示已將亞馬遜網站上用戶所購買到的作品,將未刪減版本替換為最終版本,舊的版本已經看不到(如果用戶沒有外流未刪減版本的話)並且希望跟我討論後續。

2024/03/08再次線上會議,Faleno希望我在網路上發佈聲明說三方已和好並將事件緩和,但不一定能夠重新上架;因為作品拍攝貌似並未合乎當地法規,IPPA可能介入調查(未於拍攝前一個月簽約、作品未放置四個月就發售、片商並未直接與演員簽約、片酬未給)

我表示如果需要發聲明應該要雙方一起發布、而非我受害者單方面,並且我希望可以再次上架影片作為風波的停損點,但公司認為在風波結束前不發佈作品,雙方未有共識。

至於為什麼現在才知道作品拍攝未合乎當地法規?因為我拍攝前一直都是透過仲介,並未直接接觸片商,過往也沒有相關經驗與法律常識,再者,與我簽約的人是仲介,我曾於拍攝前提出關於日本新法的疑問,但仲介表示我不是日本人,不受日本新法保障。

另外片酬於2024/03/08已到仲介帳戶,還要進行其他手續才能讓我領取,但仲介表示自己人在日本,之後由他兒子協助處理,Faleno並未履行原本的諾言,但輿論發生後公司開始處理款項。

2024/03/15在我持續追問之下,Faleno告知他們在考量各方面之後決定不上架作品,並正在將版權歸還給仲介,之後影片的所有權將不屬於片商,款項部分也請我自己跟仲介聯絡,片商正式與我們切割,我開始尋求律師諮詢與協助來處理領款。

2024/04/25 透過律師的協助,我依照與仲介的合約內容,成立了工作室並開立發票向仲介請款,並且在2024/05/02收到了我的片酬,整起事件結束,作品因可能未合法拍攝而石沈大海。

期間對於大家各種疑問,我也只能說:大家可以去詢問片商,畢竟出錢的人最大;他們要不要保留這部作品或能不能上架,從不是我們演員可以決定的,我們只負責完成出演。

雖然出道失敗但我依然覺得能去拍攝真是太好了,也或許出道了三個小時也算是有出道成功,希望那六位觀眾會好好珍藏我的出道作,我也盡快努力讓自己再去拍攝可以被所有人欣賞收藏的Part 2出道作。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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