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停車費欠繳逾2億! 市府修法:繳清才能領車

台中市 / 黃種瀛 洪年輝 報導

台中市路邊停車費欠繳金額,累計到現在突破2億元,雖然根據「公有停車管理場自治條例」,積欠停車費停在公有停車場,可以進行拖吊,但車主只要繳掉其中一張罰單,就可以領車,車主根本不在乎,市政府也無力催討,對此台中市政府強調,這項自治條例預計今年完成修法,未來積欠停車費的車主,必須要繳清欠費,才能領車。

被移到拖吊場的機車上,塞了滿滿的繳費單,厚厚一疊,至少有10幾張,車主因為積欠停車費,車子被強制拖吊移置,但即使有這麼多張繳費單沒繳,車主只要繳掉其中一張,就能把車子領走。台中市民眾說:「大家都是直接放著然後放很久,然後都不繳費這樣就好了,那道路上就一片亂。」台中市民眾說:「正常應該是要把全部的金額都繳清之後,才可以把車領走吧。」

根據台中市「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車主只要繳納部分停車欠費,就可領回車輛,但也因為這項規定,車主根本不在乎積欠停車費,市府也無力催討。台中市議員李天生說:「這個停管的功能是不是有點失能,這樣子的一個不公平的待遇,我覺得在台中市很普遍。」

2017年以前,市府累計的路邊停車欠繳費用達到1億4172多萬元,到了2023年,已經突破2億元,不過市府強調,停車費可以採「線上繳費」,有些車主可能繳了費用,只是沒拆繳費單。台中市停管處課長林嘉茵說:「目前台中市的路邊停車費到繳率是99%,預計在今年來完成修法,針對欠費的車輛的領車資格,從繳費變成繳清停車欠費。」市府強調,近5年每年的停車收入平均約15億元,停車欠費平均約1409萬,欠費占收入比約0.93%,而針對停車費法規漏洞,市府已經進行修法,要維護其他使用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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