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人壽違反《勞基法》遭開罰160萬 已達裁處罰鍰金額上限

記者陳儷文/綜合報導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公布3月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其中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南山人壽)遭罰160萬元,是60間遭罰公司中金額最高的。

<strong>南山人壽遭開罰。(圖/Google Map 迪麗歐爸攝)</strong>
南山人壽遭開罰。(圖/Google Map 迪麗歐爸攝)

勞動局表示,南山人壽因多次違反同一規定,已達裁處罰鍰金額上限100萬元!且相同違規行為,經勞動局累計裁處在案後,仍持續性違反同一規定而未為積極改善,侵害勞工權益甚鉅,就其事業規模及違反情節,足認其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應受責難程度重大。

勞動局指出,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加重罰鍰至法定罰鍰最高額二分之一,即150萬元;另外,本次裁處南山人壽尚有勞工休息日加班未給付加班費之情事,裁處10萬元。

以上合計裁處160萬元,尚無不合理之處。此案南山人壽已於113年4月10日(勞動局收文日)向臺北市政府提起訴願,本局亦依法答辯在案,後續將由訴願審議委員會進行審議。

勞動局表示,本次南山人壽主要係因遲未獲工會同意延長工時,致持續違反相關規定,違法次數不斷累積。因此,再次誠摯呼籲南山人壽應積極並有誠意地和工會進行協商,以免一再觸法。本局未來仍會持續關注此案,倘持續發生相同情事,仍將依法辦理,以維護勞工權益。

關於臺北市勞動局公布勞基法裁罰結果提及南山人壽乙事,南山人壽說明如下:

1.南山人壽尊重個別內勤員工的加班意願,同時,也取得99.9%的內勤員工加班同意書,若員工為了提供對保戶及業務夥伴有效率的服務品質,主動願意在業務繁忙之際提出加班申請,南山人壽才會在必要時協請內勤員工加班,並依勞基法之加班費給付基準給付足額加班費,並無損及內勤員工權益。

2.南山人壽遵守法令,重視員工權益與福利,照顧全體同仁的初衷未曾改變,一直以來提升內勤員工福利措施、建置完善教育訓練制度,營造更為友善、幸福的職場環境。

3.另就本次北市府裁罰有不合理之處,本公司已依法提起訴願救濟,本公司將靜待訴願機關之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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