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定古蹟蔡瑞月舞蹈社案 民團質疑未遵《文資法》

多位舞者一身黑依序呼喊公開招標違法,公開招標就是要消滅蔡瑞月,蔡瑞月文化基金會和聲援團體質疑北市府,不遵行《文資法》拒絕商議簽訂合作備忘錄。

蔡瑞月文化基金會董事長蕭渥廷表示,「《文資法》第21條之4歷史跟公建物有這樣的關係事件,或者是歷史文物,就應該要締結平等合作,公開展開未來永續經營的規劃。」

基金會說,為了繼續傳承蔡瑞月遺志,規劃提議和北市府合作興辦舞蹈實驗教育機構遭拒,還發現1999年被指定古蹟後,公部門未按當時專家學者結論,將商業用地變更為古蹟保存用地。

舞蹈家詹天甄提到,「有北市議員認為這個地值9億,文化的價值到底在哪裡?」

蔡瑞月文化基金會董事長蕭渥廷說道,「如果當時候,這塊地就直接變更為古蹟使用地的話,就應該也不會招惹所謂的縱火事件。」

聲援團體要求市長蔣萬安拿出態度與高度,讓北市保有城市靈魂,蔣萬安回應, 對古蹟的維護與運用,從來不是以商業利益為考量。

台北市長蔣萬安回應,「目前是並沒有任何區域計畫或都市計畫的變更,通盤檢討。」

蔣萬安表示,基金會想改實驗教育機構,提修復再利用計畫,審查通過後就可辦理。但基金會和聲援團體堅持,七海園區可劃設成文化特區,為何這裡不能變更?市府不要再以自治條例,阻礙文化資產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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