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工因地震無法準時到班 不可視為遲到

記者古可絜/臺北報導

今(3)日早上臺灣東部海域發生芮氏規模7.2地震,勞動部表示,勞工出勤應以安全作為首要考量,勞工如因交通受阻而晚到班或無法到班,不可視為遲到或曠職論處。

勞動部表示,勞工未提供勞務的時段,其工資依事業單位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的規定辦理;若無規定者,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至於勞工如有照顧家庭成員的需求,可請家庭照顧假。

勞動部進一步表示,此次地震震央的花蓮,縣政府已宣布停止上班,勞工上班出勤權益事宜,比照颱風的情況,依照「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辦理。

勞動部呼籲,地震影響全臺,造成勞工各種出勤的不便,請雇主多體恤,如有爭議,勞工可就近洽當地的勞工局(處)協助處理。

勞動部表示,勞工因地震無法準時到班或出勤,不可視為遲到、曠職論處。(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