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補助企業托育設施 第2期申請提前至5月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為鼓勵雇主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勞動部今(7)日指出,今年第二期經費補助,從5月1日起至6月15日止受理申請。若企業新興建托兒設施,包括托嬰中心、幼兒園、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等,最高補助3百萬元,不論事業單位規模大小,均可提出申請。有意願申請的事業單位,可向所在地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勞動部表示,依據勞動部「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每年分2期受理雇主經費補助申請,自今年起,為加速補助經費核撥,第2期補助受理申請期間,提前自5月1日起至6月15日止。

其中,雇主設置員工哺(集)乳室最高補助新臺幣兩萬元;新興建托兒設施,包括托嬰中心、幼兒園、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等,最高補助3百萬元,已設置托兒設施者,補助改善或更新費用每年最高50萬元;雇主辦理居家式托育服務或受僱者子女送托於托兒服務機構,雇主提供托兒津貼者,每年最高補助60萬元。不論事業單位規模大小,均可提出申請。

勞動部說,為協助事業單位提供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措施及申請經費補助,營造友善職場育兒環境,將陸續於5月31日、6月14日、9月13日、11月15日及11月29日辦理5場次說明會,對於有意願設置托兒設施的雇主,並提供免費專家入場諮詢輔導。

勞動部提醒,有意願申請的事業單位,請於5月1日至6月15日期間,至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線上申請補助專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