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公平會重罰富邦凱擘1億元 外界緊盯NCC處理替代迪士尼的頻道案

2024/2/6修正

公平會罕見在16日大刀闊斧重罰富邦旗下大富媒體、凱擘公司,總計1億元的鉅額罰款,關鍵點在於公平會調查認定,富邦違反14年前、2010年併購凱擘大寬頻時的附款,相較而言,主管有線電視的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對富邦凱擘的態度,包括新彰案、迪士尼替補頻道案,則更讓外界注意。業界推測公平會重罰富邦凱擘,應與本案有關。

公平會調查,凱擘旗下12家有線電視業者,「長期在未經公平會同意」的情況下,與同屬富邦集團的台灣大哥大旗下台固媒體的5家有線電視系統,以及浩鳴旗下2家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在「基本頻道採購、頻道租賃、客戶服務等有線電視重要核心業務共同營運、共用人力資源」;同時,「凱擘在銷售代理頻道節目過程中,亦與台灣大哥大集團的優視傳播」,以及與「浩緯、浩鳴等頻道代理商共同銷售頻道」,顯然未履行14年前公平會有條件許可的附款內容。

公平會發言人陳志民強調,接獲富邦凱擘未履行負擔的檢舉後,公平會展開調查,但因「違法行為甚為隱晦,經多方審慎查證,花費數年時間」,才確認「違法事證明確」。公平會也直說,16日認定富邦凱擘作結合而處分後,公平會仍會「持續追蹤相關負擔執行情形,並不會因負擔時隔久遠而懈怠」,若未履行所附的條件,依「公平交易法」第39條第1項規定,除罰鍰外還可禁止結合、要求分設事業、處分股份、轉讓營業、免除職務或其他必要處分。公平會說,參與結合事業應「切實守法」。

有業者評論,相較於公平會在選後立刻動起來維護「產業公平秩序」,NCC卻是接二連三發生外界看來是「怠忽」的做法。

業界觀察,NCC在歷經過一連串對富邦凱擘的消極、不作為事件,再對比公平會本次的積極裁罰,外界都等著看,NCC委員會將會怎麼做?尤其是NCC今年上半年如何處理新彰有線電視將解散,用戶要不要由凱擘的系統接收的問題?有沒有再觸及有線電視法三分之一的上限户數?

此外,今年有線電視收視費只有NCC代審的離島三縣市調降費率,但迪士尼頻道過去授權費達22元,今年起撤離台灣後空出5個頻道,有線電視業者提出遞補的本土頻道,因質量不足,一年還可省下不少費用,本島縣市卻沒有因此調降收視費。NCC雖然調低離島收視費,但顯然沒達到「拋磚引玉」、「領頭羊」角色,全國僅有台北市費率審議委員會,願意延後審議三個月,待NCC的「檢討報告」出爐後再決定。

市場推測,這次公平會在總統大選後政治因素消散,火速加開會議決定重罰,可能與今年迪士尼頻道撤台後的頻道上下架授權費有關。迪士尼5個基本頻道今年元旦退出有線電視,NCC在上月25日,以附期限方式許可63家系統業者的頻道替補方案,空頻危機暫時除。許可期限到今年3月31日,必要時得延長3個月,NCC屆期前將視收視率及滿意度調查等資料再度審議。公平會17日對富邦凱擘的處分,也將影響三個月後,NCC後續對迪士尼頻道案的處理結果。

迪士尼今年元旦後「國家地理頻道」、「衛視中文台」、「衛視電影台」、「STAR Movies Gold」及「STAR World」5個基本頻道退出台灣電視,多家系統台皆提出替補方案,包含以「BBC Earth」、「韓國娛樂台KMTV」、「CATCHPLAY電影台」、「amc最愛電影」及「BBC Lifestyle Channel」、「華藝MBC綜合台」、「ROCK Action」、「壹電視資訊綜合台」等頻道替補。但經過半個月,收視率及節目品質,初步看來與原迪士尼頻道相差甚遠。

業界人士也舉出過去種種事蹟,檢討NCC的作為,包括與綠營密切的三立持有中嘉股權、東森入主寰宇、鏡電視股東代持等案,只要是重大矚目爭議案件NCC都拖延;包括與中天的訴訟,也因行政法權威的主委陳耀祥使用「舊版評分表」而敗訴,讓外界跌破眼鏡。反觀公平會針對富邦、凱擘各重罰5,000萬元,裁罰理由也毫不遮掩,與市場上所認知的很接近。

大富媒體與台灣大哥大集團間,形式上雖屬不同經營主體,但「關係密切」,為確保結合後兩者的有線電視事業彼此「獨立經營」,「避免凱擘在有線電視系統、頻道代理的市場占有率增加,造成市場力量濫用或市場封鎖之疑慮」,故以13項負擔作為限制,內容包括未經公平會同意,不得與其他有線電視系統「共同經營」、「不得與其他有線電視頻道供應者(含頻道代理商)聯賣、共同銷售頻道節目」等。

公平會解釋,因頻道代理商、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屬於上下游交易關係,凱擘透過旗下12家系統經營者,與其他7家有線電視系統共19家共同經營,再與其他頻道代理業者聯賣頻道節目,增強其在有線電視產業上下游的市場力量,並有「市場力量濫用及市場封鎖」的疑慮,例如增加其他頻道供應業者營運成本、迫使頻道代理商接受授權條件,或藉由控制頻道上下架等方式,擠壓弱勢頻道生存空間等,對於市場競爭秩序影響甚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