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個人最低稅負制引發熱烈討論 將對富豪課財產稅

全球個人最低稅負制的目的在於,衡量富人在全球範圍內的財富是否已課徵公平的稅負。(圖片來源/Unsplash)

繼OECD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又稱支柱二,Pillar Two)在今年開始實施後,另一項全球性課稅新制度「全球個人最低稅負制」開始浮現,並得到幾個世界主要國家的支持。

德國、法國、南非和西班牙在2024年4月25日聯合支持全球反避稅支柱三-全球個人最低稅負制,目的在衡量富人在全球範圍內的財富是否已課徵公平的稅負,這是繼3月初G20會議巴西倡議以來,另一波國際支持力量。一旦實施,將對億萬級高淨值資產人士在全球的稅負產生重大影響。

受到多國支持的全球個人最低稅負制方案

今年3月初在巴西舉辦的G20財長會議中,首度討論全球反避稅支柱三- 全球個人最低稅負制。這次的發想始於一位法國經濟學者受邀在G20的演說,立刻獲得法國支持,且法國當時也表達將要在OECD、G20兩大組織中討論推動。

德國、法國、南非和西班牙在內的四國部長聯合支持全球個人最低稅負制方案。這四位部長掌管該國財務或經濟發展等相關部門,此次大動作發聲彰顯了這個原先由巴西主導的富人稅課稅發想,已經獲得更多國家的支持。這幾位部長也呼籲其他國家考慮支持這項制度。

由於這項對富人課稅的新制涉及全球範圍的徵稅機制,很有可能和兩大支柱一樣也是由國際組織來推動領導。各界現在正在觀察新的全球個人最低稅負制,將會由UN或是OECD來推動並定調徵稅機制。

有別於個別國家各自依據國內法法規追徵富人的稅負,這個嶄新的全球反避稅支柱三- 全球個人最低稅負制,是衡量富人在全球範圍內的財富是否已課徵公平的稅負。之所以各界暱稱為支柱三,是因為這樣跨越國界全球課稅的制度,就是參照現行企業全球反避稅制度-支柱一與支柱二的概念,應用到個人稅層面。

目前支柱三- 全球個人最低稅負制僅有初步藍圖, G20正在由專家小組研擬全球個人最低稅負制的具體課稅計畫,預計今年六月討論,七月將針對國際租稅議題發布宣言。

根據學者在G20的演說內容與相關研究報告,目前預計的課稅方向如下:

l 對「財產」(而非所得)徵稅,初始計畫為課徵財產的2%為最低稅負。

l 若針對全球前2,500至3,000位富豪徵稅,研究報告指出,全球每年約可增加2,500億美金的稅收。

l 在各國已納稅負似乎可以抵免補充稅。不過初估平均來說這些富人所納個人稅最多僅占財富的0.5%。

什麼是全球個人最低稅負制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國際稅務服務主持會計師曾博昇指出,支柱三-全球個人最低稅負制是一項嶄新的概念,說明全球範圍徵稅的概念不僅存在跨國企業集團徵稅層面,很可能也會延伸到對高淨值資產人士的追稅上。曾博昇提醒,由於這個制度尚在非常初階的發想階段,現階段還沒有具體化徵稅機制,如何實施還存在許多質疑,例如:部分國家未實施財產稅,針對財產徵稅的概念是否獲得普世認同? 高淨值資產人士要評估自身稅負風險,還需要再等待一段時間,或許可以等到年中G20更具體的方案發布後,才比較準確。

曾博昇說明,由於支柱三-全球個人最低稅負制是全球企業最低稅負的發想與延伸,在全球範圍內如何有效稽徵順利推動,很可能會參照支柱一與支柱二的做法。支柱二自2024年以來已經在全球30多個國家上路,但國際組織與各國仍在摸索執行方法,可以預見個人稅的跨國稽徵同樣面臨類似的挑戰。OECD已經表示將繼續發布行政指引等各項補充說明,而各國也持續發布新規定與新政策,例如:日本政府發布的各項政策與稅法補充文件、泰國與新加坡針對既有所得稅制下的租稅優惠制度要如何調整所發布的政策方向與規定等,都可以看出一項跨國徵稅制度可能涉及的難度與挑戰,也可以看到跨國企業集團為了如何評估、申報甚至提前安排調整投入了大量的心力。對於正在進展中的支柱三-全球個人最低稅負制如何實施,高淨值資產人士需要持續追蹤相關制度進展,以利在政策上路之前正確評估,有效安排。

曾博昇表示,原本這個方案是由巴西主導,加上法國支持,一開始聽起來是在意見發想階段,尚未成為主流共識,但隨著四國財長聲援,這個議題已在熱議中。由於美國等世界主要經濟體都還沒有對此發表見解,這個新制度是否可能成為全球主流共識尚有待觀察,此外也還未確定兩大國際組織中會由UN還是OECD來主導此次稅制改革。高淨值資產人士應清楚盤點自身在世界各國財產布局,並持續關注國際組織或各國進一步的發展,並諮詢相關國際稅務專家,以利及時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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