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蔡英文擬特赦陳水扁 擬「沒收不法所得11億」降衝擊

總統蔡英文即將於5/20卸任,是否特赦前總統陳水扁備受關注。根據《鏡週刊》今天(5/7)報導,蔡英文已決定要在卸任前特赦陳水扁,並由幕僚單位啟動特赦作業。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幕僚研議對陳水扁已判有罪確定的龍潭等4大弊案,依《赦免法》「免除其刑的執行」,如此陳水扁仍屬有罪之人,但不必再坐牢,同時為避免衝擊過大,將針對扁家已扣案的11億餘元犯罪所得全部聲請沒收。

前總統陳水扁因犯下龍潭購地等案遭判刑20年,入獄6年多後因罹患失智症等原因,2015年獲准保外就醫,不過,他在保外就醫9年多期間,仍頻頻在公開場合露面,甚至還幫女兒出庭打官司,引發爭議。

根據《鏡週刊》報導,為了解決扁案的爭議,蔡英文已決定在5/20卸任前特赦陳水扁,並由幕僚單位啟動特赦作業,研議相關配套措施。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幕僚研議,針對已判扁有罪確定的龍潭等4大弊案,由蔡英文根據《憲法》第40條賦予總統的職權,對陳水扁行使特赦,再根據《赦免法》第3條對受罪、刑宣告之人,給予免除其刑的執行。

也就是說,陳水扁一旦獲得「免除其刑的執行」特赦,仍屬有罪之人,但未執行完的殘刑就不必再坐牢。然而,若扁認為自己無罪,就要向憲法法庭聲請裁判審查,由大法官決定,或請檢察總長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至於,為何不選擇對扁案「罪刑全免」?《鏡週刊》則指出,如此一來可能形成「貪汙無罪」的輿論,恐又落入政治的口水紛爭。

《鏡週刊》報導,幕僚單位研議時認為特赦扁最棘手的難題,在於有「海角7億」之稱的11億餘元不法所得該如何處理,扣掉已沒收入國庫的3億元,目前尚在查扣中還有8億餘元,若扁獲特赦將8億餘元全數發還扁家,幕僚認為可能坐實總統貪汙及洗錢犯罪可保有犯罪所得的批評,恐讓國人難以接受。

為此,《鏡週刊》報導,幕僚認為可用《刑法》沒收新制化解此一難題,將針對扁家已扣案的11億餘元犯罪所得全部聲請沒收。至於其他因病停審案件,依法無法特赦,將留待司法後續審理,扁妻吳淑珍、兒子陳致中、女兒陳幸妤等家人涉洗錢及偽證等罪,也都遭判罪確定或緩刑結案,都不適用此次特赦。

對於赦扁案,《鏡週刊》採訪黨政人士直言,政治面應能消除藍綠利用此一議題造成的對立狀態,帶給國內政治穩定及讓部分人心得到安撫,並解決長期台灣社會對扁案應否特赦的爭執,也免除「保外就醫」綿延不絕的紛擾。然而,由於特赦陳水扁仍屬高度政治性議題,一旦蔡英文作出決定,勢必藍綠角力再起,是否真能化解紛爭對立,仍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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