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法列優先法案 民團籲代理孕母與人工生殖法脫勾

衛福部將「人工生殖法」列為立法院本會期的優先法案,多個民間團體今天(21日)召開記者會,呼籲代理孕母議題應與「人工生殖法」脫勾處理,並優先進行「人工生殖法」修法。(劉玉秋 攝)
衛福部將「人工生殖法」列為立法院本會期的優先法案,多個民間團體今天(21日)召開記者會,呼籲代理孕母議題應與「人工生殖法」脫勾處理,並優先進行「人工生殖法」修法。(劉玉秋 攝)


衛福部將「人工生殖法」列為立法院本會期的優先法案,多個民間團體今天(21日)召開記者會,呼籲代理孕母議題應與「人工生殖法」脫勾處理,並優先進行「人工生殖法」修法,將「婚」與「育」脫勾,讓想生育的女性,無論單身或同婚者,都能使用人工生殖技術,落實健康公平。

衛福部著手修正「人工生殖法」,涉及同性伴侶、代理孕母、單身人工生殖合法等,而「人工生殖法」修法在2024大選期間也引發熱議,對於人工生殖技術是否開放?代理孕母應否建立制度,必然成為新政府及國會立即面臨處理的問題。

包括台灣女人連線、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台灣生育改革行動聯盟、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等多個婦女、性別、社福團體21日共同召開記者會,針對代理孕母及人工生殖法修法發表共同立場與訴求。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表示,「代理孕母」在台灣是否應該合法已爭議20多年,因為涉及委託者、代孕母及代孕子女權益等,與多項現存法律有所扞格,社會沒有共識。但「人工生殖法」僅規範生殖技術使用對象、程序及相關機構管理等,兩者完全不同層次,不該將代孕議題置入「人工生殖法」修法討論,她呼籲兩者脫勾處理,並優先進行「人工生殖法」修法。黃淑英說:『(原音)它不是柳丁跟橘子的關係,而是柳丁跟蘋果的關係,所以兩個放在一起修法非常不當,且代理孕母的複雜性很高,需要更多時間討論,若跟人工生殖法一起討論,很怕會拖累適用者的需求。』

彭婉如文教基金會副執行長林綠紅也說,過去「人工生殖法」立法當下,把婚姻與有無孩子連結,但台灣10多年來已有諸多變遷,不僅同志婚姻合法化,也營造多元家庭友善環境,「人工生殖法」應重新修訂,將「婚」與「育」脫勾,消除歧視,希望衛福部能做出清醒的決定,先解開人工生殖技術對象的限制,讓不論單身或同婚者,願意生育的女性都能使用生殖技術。

多個婦女團體的共同立場強調,相較於代孕議題更為複雜,台灣還需要更多研議及討論,以形成共識,但人工生殖擴大適用對象幾無爭議,若將兩項議題綁在一起恐會延誤修法,呼籲代理孕母不應急就章,先行開放單身女性與女同志配偶使用人工生殖技術,以保障女性生育自主,落實健康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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