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保守國家秘密法」明實施 陸委會籲非必要勿赴中

中共新版「保守國家秘密法」將於明(5/1)日生效實施,陸委會指出,該法大幅擴大「國家秘密」的定義與保密對象,法條相關內容模糊且具高度不確定性,加以中共法治長期欠缺透明,所造成的可能觸法風險大增,已引發各界疑慮與不安,陸委會呼籲國人務必慎思赴中的必要性。

陸委會指出,自中共人大常委會於今(2024)年2月27日通過新修訂的「保守國家秘密法」後,政府隨即於3月透過網路社群平台等提醒國人,本法修訂將升高外國機構在中國大陸經營、投資的風險,對非營利或學術性質的科研交流合作也會連帶產生壓力。

陸委會強調,國人赴中採訪、學術研究、蒐集經商投資資訊或與當地人士對話等,只要遭中共認定相關對話或蒐集資料內容有損其「國家和人民利益」,都有可能被中共認定為涉及「國家秘密」。

陸委會特別提到,此次修法更增加「工作秘密」一項罪名,條文規定,凡「不屬於國家秘密,但洩露後會造成一定不利影響的事項」,都可能涉嫌犯罪,這種高度空泛、毫無規矩可循的條文,可能隨時令人觸法。

陸委會表示,政府向來主張兩岸秉持對等尊嚴、健康有序的原則進行不設置政治前提的交流與往來,近期兩岸交流雖有所升溫,但面對中共不斷透過立法方式,制定或增修諸如「反間諜法」、「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國家安全法」及「網路安全法」等國安法規,嚴格監控境外赴中交流人員,台灣民眾與其他外籍人士赴中交流遭羅織罪名,剝奪人身自由的案例屢見不鮮。

陸委會再度提人,若非必要,建議暫勿前往中國,如確有赴中需求,出發前應特別審慎評估人身安全等風險,並於「國人赴大陸地區動態登錄」系統進行登錄,必要時可以獲得政府適時的協助,以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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